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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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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道湾医院地理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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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车路线:801路,105路,5路,527路,502路,532路,78路,33路七道湾站下车即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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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医院地理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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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路线:104路,502路,34路,527路,5路,105路市政府站下车即到;59路,73路61路,153路,501路,23路,502路,46路克拉玛依路下车右转200米即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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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保慢性病复查诊断流程
来源:
本网编辑
时间: 2008-8-21 16:38:19 |
| 病人带上医保卡和慢性病簿到收费处办理就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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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我院医保办领取慢性病诊断复查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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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收费处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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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慢性病病种到相关科室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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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查结果由相关医生确定诊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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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医务部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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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办审核检查资料完整后盖章并连网确认
备注: 一、复查对象 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医疗机构确诊,办理了《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登记簿》并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区级慢性病人员不在本次复查范围内。退休人员复查另行按排。 二、复查病种 2008年开展复查的病种为: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病Ⅱ期以上(含Ⅱ期)。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后并发症后遗症。其他特殊慢性病病种复查另行通知。 三、复查时间 2008年8月25日——12月31日 四、复查工作的要求 参加复查人员可以自行选择慢性病复查定点医院。但不得选择原诊断的医院复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相关病种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社保经办机构可取消相应慢性病病种。复查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70%,复查人员自付30%。 五、慢性病复诊诊断专家 (1)慢性支气管炎: 黄相增、黎静 (2)高血压Ⅱ期以上(含Ⅱ期): 刘昭琴、刘顺民 (3)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刘昭琴、刘顺民 (4)糖尿病:关新林 (5)脑血管意外后并发症后遗症:贺新生、木依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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